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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陽一戲曲演員公積金不翼而飛 究竟是怎么回事? 十三年的公積金如何追回 近日終于有了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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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4-15 17:40 上傳
就職藝術館財務管理不當
劉某原系戲曲演員,曾就職于咸陽某學校并于2004年退休,咸陽市某藝術館是由劉某原就職學校等五家單位經體制改革整合而成的。劉某原就職單位以及該藝術館財務管理不規(guī)范等多種因素,導致劉某所應領取的公積金不翼而飛。直至2019年9月,劉某無意中發(fā)現自己的公積金早被領取,在長達13年間竟毫不知情。
十三年公積金終追回為此,劉某起訴咸陽市某藝術館要求返還其公積金,一審判決后,雙方當事人均不服,提出上訴至市中院。案件受理后,承辦法官及合議庭在全面厘清案件事實的基礎上,圍繞矛盾糾紛爭議焦點與雙方當事人悉心溝通,反復釋法明理,通過大量調解工作,4月9日,咸陽中院速裁中心成功調解了劉某與咸陽某藝術館不當得利糾紛一案,劉某在長達近兩年的維權后,最終在辦案法官的主持下,如數追回其失蹤了十三年的公積金。該案最終劃上了圓滿的句號。
要為此自編一部戲曲
當劉某接過法院調解書的那一刻,他眼含熱淚,顫抖地握住辦案法官的手激動地說道:“自己根本沒有想到不翼而飛十三年的公積金今天會在法官的調解下如數追回,要專門就此自編一部戲曲,宣傳咸陽中院法官公正司法的為民情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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