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新浪微博一用戶推送了一條舉報客車超員的微博,稱自己乘坐的永壽發(fā)往咸陽客車存在嚴重超員交通違法行為,微博附了客運車輛超員違法行為的抓拍照片及自己購買的車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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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6-5 11:48 上傳
發(fā)現網絡輿情后,永壽交警大隊與舉報人取得聯系,經與微博用戶索某詳細核對后,確認了違法路段及違法事實,由于索某無法提供車輛號牌信息,客運辦隨后用索某提供的車票信息查證超員客車號牌為陜DA26*7,民警立即口頭傳喚駕駛人張某生、售票員董某峰來永壽交警大隊接受調查處理。
經調查,確認駕駛員張某生駕駛的陜DA26*7大型客車是從永壽發(fā)至咸陽的低速客車,車輛核載29人,出站時乘客未坐滿,出站后,車輛在312國道沿途陸續(xù)上人,實載34人,存在駕駛客運車輛超員交通違法行為。隨后民警依法對駕駛員張某生駕駛客運車輛超員20%以下的交通違法行為處罰款500元,記6分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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