謊稱自己辦的賭場遭被害人親屬舉報,自己現(xiàn)在已經將對方綁架,要求被害人交贖金賠償損失才“放人”,5名福建男子采用此方法連續(xù)作案7起,詐騙金額近37萬元。近日,涉案5人被三原縣法院依法判處三到八年不等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兒子被“綁架”三原女子交12萬“贖金” “你兒子舉報了我們的賭場,現(xiàn)在賭場被公安機關查處,讓你兒子賠償損失,否則將你兒子的耳朵割掉”,去年4月11日,家住三原縣城的劉女士趕到三原縣公安局報警稱,當天上午她在家接到一名陌生男子的電話,稱她兒子余某舉報了他們的賭場,導致賭場被公安機關查處損失巨大,現(xiàn)在已綁架兒子要求賠償損失,否則將其耳朵割掉,因為擔心兒子安危,她隨后根據(jù)對方要求,給對方賬戶打了12萬元錢,而事后給兒子打電話時,才發(fā)現(xiàn)上當受騙。 據(jù)辦案民警稱,當時陌生電話接通后,對方一直威脅劉女士,電話中還傳來男子的哭聲與他人的叫罵聲,并且讓她必須保持通話,不能掛機,對方電話里先要15萬元賠償,但劉女士稱自己只有12萬,對方稱先把12萬打到指定銀行賬戶,劉女士到銀行打錢時,被銀行工作人員發(fā)現(xiàn),雖然進行了勸阻,但她仍執(zhí)意將錢匯至對方提供的賬號。 去年6月3日,三原縣公安局民警在廈門市將嫌疑人王某達、王某平二人抓獲,隨后繼續(xù)深挖,另外三名同案犯羅某、裴某、李某也相繼到案,后移送檢察機關提起公訴。 詐騙金額近37萬元 追回贓款32.5萬元 經法庭審理查明,被告人王某達及羅某等5人均系福建籍無業(yè)人員,去年2月,王某達找到同村的王某平,預謀以電信詐騙的形式騙取錢財,隨后王某達安排王某平購買了大量的手機卡和銀行卡,二人隨后又聯(lián)系到羅某,租車前往廈門,隨后又找來裴某、李某二人,五人組成詐騙團伙,撥打電話虛構被害人的孩子或兄弟向公安機關舉報其賭場,造成賭場被查封,被害人孩子或兄弟已被他們綁架,威脅被害人向其匯款賠償損失,否則就要傷害被綁架人。 在去年3月27日到4月15日之間,不到20天時間里,五人詐騙作案7起,詐騙的目標全國各地都有,最大兩筆詐騙金額都是12萬元,最少的也有六七千元,詐騙總金額為368700元,目前警方追回贓款325000元。 日前,王某達、王某平等五人因犯詐騙罪,被三原縣人民法院依法判處三到八年不等有期徒刑,并處罰金不等,追回的325000元贓款,也將按比例依法退還7名被害人。 華商記者 張林 |